教育培训管理_教育培训管理系统
关于教育培训管理的条例?
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规范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促进教育培训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教育培训机构是指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非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
第三条 教育培训机构在取得办学许可证后,须依法到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设立财务账户,领取机构代码证,刻制公章,方可办学。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审批设立教育培训机构后告知市教育行政部门。
第四条 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件悬挂于办学场地明显位置,向社会公示。
第五条 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成立董事会或理事会决策机构,成员由举办者、机构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理事长、理事或者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董事会或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六条 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党群组织。
第七条 教育培训机构的每个培训项目应当配备与办学规模、办学层次相适应的专任教师。教育培训机构专任教师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可向市教育行政部门申报。
第八条 教育培训机构招聘教职工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为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和安排年度体检,建立教师人事档案,面向青少年培训的还应当建立教师师德师风档案。
第九条 教育培训机构聘请科教文卫类外籍教师,应当持有外国专家管理部门审批签发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并符合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公安部门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条 教育培训机构应当确定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主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面向青少年的培训机构,其安全责任人应当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的安全培训并依法取得相应证书。
教育培训机构开设食堂的,应当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住宿的,应当配备相应的住宿条件和宿舍管理人员,建立住宿管理制度,保障学生住宿安全。
第十一条 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场所装修的,应当依法办理消防安全合格证明、环保检测合格证明。
第十二条 面向青少年的教育培训机构,应当与学生监护人签订培训协议,建立与家长联系的制度,发现学生未按时到校学习或缺课的,应当将情况告知学生家长,并定期向家长告知学生学习情况。
第十三条 面向青少年的教育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与中小学联合办学、办班,不得以各类培训成绩与义务教育入学为名进行虚假宣传,不得有上新课、赶进度等加重中小学生学习负担的培训行为。
教育培训机构违反前款规定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通报,并确定当年年检为“不合格”。
第十四条 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教学管理制度,配备教学大纲和相应的教材。
第十五条 教育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报教育行政部门和物价部门备案,并将收费项目及标准悬挂于收费处明显位置。
第十六条 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每年度进行一次财务审计,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审计结果由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年检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教育培训机构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不得抽逃或挪用,不得跨年度收费;收取生均年度学费在2万元以上的教育培训机构,每学期(每半年)应当将学费使用情况报教育行政部门。
第十八条 出资人在机构的办学结余中取得回报的比例,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过董事会或理事会决议,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教育培训机构在接到退费申请或退费投诉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退费比例按《广东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分教点的办学条件不得低于相应教育培训中心的条件,分教点设立前应当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分教点应当由机构全额出资,不得对外加盟、出租。
教育培训机构违反前款规定设立分教点的,当年年检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教育培训机构根据《深圳市教育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深教〔2012〕337号),在取得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办学许可一年后,申请跨区域办学的,应当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市教育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征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跨区域办学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注销原机构的办学资质。
第二十二条 教育培训机构与中、高等院校联办学历教育的,应当按规定经过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到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教育培训机构的层次、举办者、出资人、开办资金、名称、法定代表人、办学场地、办学范围、理(董)事会成员等项目的变更,应当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核准,并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四条 教育培训机构不得超范围办学。
第二十五条 教育培训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实事求是,不得夸大其教学效果和师资,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 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在每年1至3月报送年检材料。未按时报送年检材料的,年检结果按“不合格”确定。
第二十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将教育培训机构上年度年检结果、当年新设立培训机构情况及分教点情况于年检结束后通过媒体或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八条 教育培训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参加教师节先进评选的,与公办学校及其工作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相关规定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计入年检结果;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取消其办学资格。
年检结果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连续三年年检结果为“基本合格”的,第三年确定为“不合格”。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自2014年1月1日起实行。
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1、任课教师要保证教室卫生,上课前必须打扫卫生。秋春季每周上课前必须先扫再拖一次,暑假期间视卫生情况另定。
2、教师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不许着奇装异服,不许穿鞋拖。进入课堂要精神饱满;未经教学主管允许不能随意调课、停课;不能在校外兼职;不能私自与学员约定上课;不能默许或随意带外来人员旁听课程。
3、上课时发现没有请假又未到的学生,课后必须及时联系家长询问原因。对缺课的学生要主动联系家长安排时间给予补课。
4、老师不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注意保护学生自尊心;学生回答问题错误不许笑话学生;对不确定的答案不许随意说其回答不正确;课上课下要保证学生的安全;要善于发现安全隐患并立即行动予以排除或寻求解决办法。
5、学生到校后要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情绪,发现情绪不稳定的要及时询问原因并给予引导;课上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现上课不认真的要及时给予提醒,严重者课下要和学生沟通,有必要时要和家长取得联系,共同督促学生改正不足。
培训管理规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 管理职责
2.1员工培训在董事长、总经理领导下,由企管办组织实施。
2.2各管理主体负责在年初拟定本单位的员工培训计划。
2.3企管办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审核各单位上报的月培训计划,同时监督、检查、考核、督促各单位培训实施完成情况。
2.4各主体培训单位负责组织本部门内部培训、相关专业培训以及培训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2.6企管办负责组织新员工的岗前培训工作或入职培训工作。
2.7企管办负责对专兼职培训教师的选任、考核工作。
2.8企管办负责协调各单位的培训工作,各主体需要专业技术人员授课,由企管办统一安排。
2.9企管办负责充实和完善培训设备,抓好培训设施的基础建设。
2.10企管办负责建立员工个人培训档案和公司培训工作档案。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培训组织与管理
3.1.1 培训教育对象和范围
培训对象是公司一切从业人员,按不同时期要突出重点。
3.1.2企管办为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他各主体负责协助企管办进行培训的计划、实施、评估、考核,同时负责组织主体内部的培训。
3.1.3各主体必须设立一名兼职培训员,协助各主体领导做好本单位的培训工作,同时作为企管办培训工作的联络员。兼职培训员应选用具备一定的培训、组织能力,以及生产管理知识,而且有责任心的人员来担任。
3.1.4 培训管理基本程序如下:
3.1.4.1 培训需求分析;
3.1.4.2 培训计划制定;
3.1.4.3培训项目实施;
3.1.4.4培训效果评价。
3.1.5 培训出勤管理
3.1.5.1员工培训的出勤管理由组织培训部门负责。
3.1.5.2参加公司内各类短期培训的学员,出勤率不得少于95%。长期脱产学习班的学员,出勤率不得少于98%。
3.1.5.3培训期间违纪,按公司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执行。
3.1.6 员工培训成绩不合格,需重新参加补考,仍然不合格的,不允许继续从事本岗位工作。
3.1.7 建立培训档案
建立公司培训工作档案,包括培训需求调查分析资料、培训计划、培训项目、培训实施方案、培训评估等内容。
3.2 培训的基本内容
3.2.1 培训内容包括知识培训、技能培训和素质培训。
3.2.1.1知识培训:实施员工从事专业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使其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迎接挑战所需的新知识。
3.2.1.2技能培训:实施员工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专业技能的培训,使其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各项技能。
3.2.1.3素质培训:实施价值观念、职业道德、公司文化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各项素质,共同实现企业愿景。
3.3 培训的形式
培训形式分为公司内部培训、外派培训和员工自我培训。
3.3.1内部培训指培训地点在受训员工所属企业之内的培训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形式:
3.3.1.1 新员工培训
3.3.1.2 岗位技能培训
3.3.1.3 转岗培训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原有从业人员调换工作岗位时,按新岗位要求,首先实施新员工培训,然后对其实施岗位技能培训。
3.3.1.4各主体内部培训
各主体内部培训由各主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小规模的、灵活实用的培训。各主体内部培训要实行以老带新,新员工要虚心向老员工学习,尽早适应本岗位工作。各主体内部培训由各主体组织,定期向企管办汇报培训情况。
3.3.2外派培训
外派培训是指培训地点在受训员工所属企业以外的培训,包括公司组织去其他公司或企业开展的实习、调研、考察等。
3.3.3员工自我培训
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各种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
3.4 新员工培训
3.4.1新员工培训适用于新员工和转岗员工。
3.4.2培训时间根据培训项目及岗位要求确定。
3.4.3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公司的历史、概况、业务、发展规划、产品及技术概况等;公司的经营理念、核心价值观、员工道德观和行为准则;基本人事管理制度;生产管理知识;岗位职责、基本工作内容、基本工作程序。
3.4.4新员工和转岗人员未参加新员工培训,不得上岗。
3.4.5培训结束后,企管办组织培训考核。考核合格者,新员工可就职并进入试用期考核,转岗人员可转岗就职。不合格者,重新进行培训,再次不合格者,新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呈请总经理审批,转岗人员待岗。
3.5 岗位技能培训
3.5.1培训目的:增强员工岗位技能,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减少工作失误,为工作轮换、横向调整和晋升做准备。
3.5.2岗位技能培训按受训人员层次划分为高层管理人员培训、中层管理人员培训和基层员工培训。
3.5.3高层管理人员培训
3.5.3.1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对公司战略决策有重要影响的管理人员,包括副总及以上人员或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3.5.3.2 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高层管理人员掌握经营环境的变化、行业发展趋势以及进行决策的程序和方法,提高洞察能力、思维能力、决策能力、领导能力,以确保决策者正确地履行职责。
3.5.3.3 培训内容:高层管理人员培训重点应该侧重于观念、理念方面,此外还有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系统管理理论和技能,如管理学、组织行为学、市场营销、企业经营战略、企业经营过程控制等。
3.5.3.4 培训方式:主要包括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班、外地参观与考察、其他脱产培训班等。
3.5.4 中层管理人员培训
3.5.4.1 中层管理人员是指负责人。
3.5.4.2 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中层管理人员更好的理解和执行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决策方针,具备多方面的才干和更高水平的管理能力,改善管理工作绩效、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为企业决策层培养接班人。
3.5.4.3 培训内容:主要内容包括管理基本知识与技能、业务知识与技能、工作改进方法等。
3.5.4.4 培训方式:主要包括在职开发、内部研讨、不脱产培训以及外请行业专家讲课或到先进企业参观学习、交流经验。
3.5.5 基层员工培训
3.5.5.1 基层员工包括营销人员、各类职能专员和各岗位员工。
3.5.5.2 培训目的:提高基层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掌握本专业的新知识和新技术。
3.5.5.3 培训内容:针对员工所在岗位,对在岗员工岗位职责、专业技能、操作规程、业务流程等进行反复强化培训,使其具备胜任本岗位工作的技能和素质。
3.5.5.4 培训方式:主要包括专题培训、脱产进修、其他培训。
3.6 外派培训
3.6.1培训目的:通过外派培训,使公司人员学习业界先进技术、专业技能、先进的管理经验等。
3.6.2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府法令规定的,由政府单位主办及核定的资格鉴定课程;特殊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课程;同行业交流、考察、实习高级管理人员进修培训等。
3.7 受训者的权力与义务
3.7.1 受训者的权利
3.7.1.1在不影响本职工作前提下,员工有权利要求参加与自身资质符合的公司内部举办的各类培训。
3.7.1.2经批准进行培训的员工有权利享受公司为受训员工提供的各项待遇。
3.7.2 受训者的义务
3.7.2.1培训期间受训员工一律不得缺课或故意规避。
3.7.2.2培训结束后,员工有义务把所学知识和技能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
3.7.2.3还未正式上岗一直在参加公司内部培训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如果提出辞职,要返还培训期间所发的工资和书籍,同时还要向公司返还应分担的培训费用。
3.8制定培训计划
3.8.1企管办每年十一月初发放《培训需求调查表》,各主体负责人结合各主体的实际情况将员工的《培训需求调查表》汇总,于每年12月1日前一周制订出本各主体下一年度的培训需求计划,经主体领导审核后,报送企管办。
3.8.2各主体提交的培训需求计划应详细、具体,主要包括培训内容、培训目标、培训时间、培训讲师、参训员工和培训需求等项目。
3.8.3企管办根据各主体的需求分析并结合公司下一年度的方针目标将各主体的培训需求汇总、整理、分析后形成企业培训需求计划。
3.8.4企管办结合企业培训需求计划与企业人力资源发展变化,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呈请总经理审批。
3.9培训实施
3.9.1企管办和培训单位根据年度培训计划项目制定培训实施方案。
培训实施方案包括培训的具体负责人、培训对象、确定培训的目标和内容、选择适当的培训方法、选择学员和教师、制定培训课程计划表、培训经费的预算等。
如果各主体本月有培训计划,在上月底就要填写 “公司内部培训审批表”上报企管办,经企管办审核后方可实施。
企管办负责整个培训的审核、监督、检查与督促,各主体负责培训的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3.9.2发生年度培训计划之外的培训需求,应由站、部门负责人填写《计划外培训申请表》,报企管办,呈请总经理审批,组织实施。
3.9.3 培训实施依据年度培训计划及培训实施方案进行,如果需要调整实施方案,应上报总经理审批。
3.9.4 制定教学计划
3.9.4.1开展各类培训之前,各培训单位根据专业和岗位的需要必须制定出相应的培训教学计划。
3.9.4.2 培训教学计划应包括:培训目标、课程名称、教材及课时分配、任课教师情况等。
3.9.5 培训单位根据计划按课程表合理安排任课教师、培训负责人,制定培训管理和考核制度等。
3.9.6任课教师根据计划和教材要求制定本科目的教学进度计划和课时计划及培训大纲。
3.9.7培训负责人按要求实施培训的教学管理。
3.9.8在实施教学过程中,企管办负责定期检查培训单位开办培训班的教学进度、教学质量、培训管理等情况。
3.9.9企管办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调整并提出改正建议。
3.9.10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和培训工作评价,考核成绩存入员工培训档案。
3.9.11每项培训都要附有公司内部培训审批表、公司内部培训记录、培训大纲、培训成绩单和培训工作评价,企管办随时去各车间(部门)检查培训记录。
3.9.12为实现培训任务,必须坚持多种形式、多种途径的培训方式,充分发挥学员的积极性。
3.10培训评估
3.10.1 企管办负责组织培训后的评估工作,以判断培训的组织和实施是否取得预期效果,并对培训单位的培训组织情况及培训效果进行评估考核。
3.10.2 评估要结合培训人员的表现,对受训人员做出鉴定,总结在思想、知识、技能、作风上的进步。
3.11培训费用与核销
3.11.1培训费用按工资总额的2.5%计提。可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适当增加。
3.11.2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外派培训,有关培训费用由公司核销(多人共同参加一个培训项目的,统一核销)。
3.11.3预算外培训费用,须按预算外资金审批程序执行。
3.11.4培训费用核销程序
3.11.4.1内部培训,按培训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提出培训申请及相关费用明细,经企管办审核后,按公司费用核销程序予以核销。
3.11.4.2外派培训,参加培训项目负责人持总经理签字的外派培训审批表及相关费用明细,经企管办审核后,按公司费用核销程序予以核销。
3.12兼职培训教师管理制度
3.12.1为了强化公司员工的业务水平,加强与激励员工之间技术、工艺、设备、安全和管理的交流与互动,规范才培养模式,公司特建立内部兼职培训教师管理制度。
3.12.2明确和规范内部兼职培训教师的职责,在此基础上建立一套有效的人才培养和储备机制,提高培训效果和人员素养,实现装置运行达到“安、稳、长、满、优”的目标。
3.12.3兼职培训教师的选用与资质
兼职培训教师的选用是确保教学质量的关键,必须严格把握条件,具备下列条件才能担任兼职培训教师。
3.12.3.1热爱企业培训工作,有为企业培训事业贡献力量的良好愿望,能够胜任一个专业的教学任务。
3.12.3.2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敬业精神,能在不影响本岗位工作的前提下,积极配合公司培训工作的开展。
3.12.3.3专科以上学历,助工以上相关专业职称,在本岗位专业技能上,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和最少3年本专业的工作经验;有实践经验的可放宽到高中以上学历、技师以上专业技能资格,要求在本岗位最少工作5年以上,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
3.12.3.4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和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并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讲课具有感染力;
3.12.3.5、具备编写讲义、制作课件和编写测试题的能力。
3.12.4兼职培训教师职责
3.12.4.1掌握培训目的要求,能够熟练使用文字教材或音像教材,并能流畅的进行课堂讲解,指导学员完成培训任务。
3.12.4.2结合企业生产和学员实际认真备课,写好教案,认真执行教学计划,按时上好每一堂课。
3.12.4.3认真指导学员学习,按所学内容布置思考问题,根据需要编写试卷,认真做好阅卷和试卷分析工作,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剖析讲解。
3.12.4.4了解本公司的教学特点和规律,认真执行培训计划,遵循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写好教案,积极备课,认真组织每次教学,上好上满每课时,保质保量完成授课任务。
3.12.4.5工作认真负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强化时间观念,结合实际工作和课程要求,上好每一堂课,积极耐心地为学员解答难点和疑点,遇有特殊情况需要串课停课时要事先通知单位培训员,保证培训顺利进行。
3.12.4.6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总结、改进、提高培训工作质量。
3.12.5兼职培训教师授课要求
兼职培训教师要认真做好教师备课讲课“双四条”。
3.12.5.1备课四条:
3.12.5.1.1熟悉教材、钻研教材,了解教材体系和结构,精通教材内容,掌握教材重点的内函和外延。
3.12.5.1.2根据培训大纲和教材内容,确定每节课具体的教学目的、要求、重点和难点以及教学方法,设计完整的教学过程。
3.12.5.1.3明确“三基”(即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注意“三性”(科学性、系统性、思想性)、三点(重点、难点、疑点),三结合(与生产工艺结合、与新技术结合、与学员实际结合),突出学员智能的开发。
3.12.5.1.4教案内容完整无误,时间安排得当,书写工整,语言标准化。
3.12.5.2讲课四条:
3.12.5.2.1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注意讲思想、讲方法、讲清来龙去脉。
3.12.5.2.2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分析引导、注意启发,不断激发学员学习积极性,充分发挥学员的主体作用。
3.12.5.2.3治学严谨,对引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要做典型示范,语言生动,举例恰当,深入浅出,交待明白。
3.12.5.2.4板书整齐、绘图正确,教学手段适宜。
3.12.6兼职培训师考核
3.12.6.1对兼职培训师的业务素质和教学效果的考核,是保证培训教学质量,逐步建立稳定的兼职培训师队伍的重要环节。
3.12.6.2企管办和各主体培训员不定期抽查兼职培训教师的教案,对培训学员进行访谈,检查是否认真备课、讲课水平、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如何
3.12.6.3企管办随时下各主体对授课教师授课情况做摸底调查, 对授课教师做培训效果评价,按A(优秀)、B(良好)、C(一般)、D(较差)四个等级对授课教师进行评价打分。
3.12.6.4.培训教师实行授课积分制,每一课时积一分,企管办把培训教师的积分和评价情况定期在网上公布,年终优秀者有奖励,且做为晋升和重点培养的主要对象。
3.12.6.5根据优胜劣汰原则,通过考核对素质好、教学质量高受学员欢迎的兼职培训师可优先或连续选用,保持培训队伍的相对稳定;对于不按大纲要求进行教学,不考虑学生实际,教学不热心,教学效果差,教学水平测评分数较低的教师随时淘汰,不再选用。
3.12.7兼职培训教师待遇
3.12.7.1选配合格培训教师,做好培训记录工作
3.12.7.1.1选配合格培训教师
各主体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和月度培训计划课程设置情况及兼职培训教师资质条件去选配合格培训教师,各主体领导和培训员必须认真负责。
3.12.7.1.2培训员认真做好授课记录工作
各主体培训员在做好本单位培训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做好兼职培训教师的授课记录工作。各单位的培训员必须按授课时间顺序严格做好授课登记,与培训计划同步进行,每培训一次填写记录一次。
3.12.7.2课时统计与教案同步
企管办统一下发培训表单,各主体培训员每月底把公司内部培训教师情况及授课记录表统计结果上报企管办,并附有同步上课电子版大纲与教案,企管办做最终课时统计,无教案者不计课时,各单位领导一定要认真审核。企管办随时下去检查教案、授课与培训情况,如果查出有虚报者,扣单位培训绩效考核分.
3.12.7.3兼职培训教师的课时补贴
公司设立专项津贴给予兼职培训教师以资鼓励。凡承担公司内部培训讲课任务的兼职员工均享受课时补贴每学时50元,来调动其授课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年终评出优秀培训教师给予奖励。
3.12.8根据单位培训情况和课时统计结果,公司每季度对培训效果好、授课时数多单位的培训员给予适当奖励。
3.12.9评定优秀学员
为了鼓励和调动员工的学习积极性,公司年底评选本年度优秀学员,以资鼓励,根据单位人数分配优秀学员名额。
3.13关于培训书籍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公司内部培训工作正常进行,规范培训书籍的保管,确保培训书籍无流失,做到培训书籍有效和循环利用,为公司节省培训经费,特制定如下规定:
3.13.1通过企管办购买来的培训书籍全部登记造册,并统一编码,然后下发到各主体,由各主体的兼职培训员到企管办统一领取和保管。
3.13.2各主体的兼职培训员一定要做好培训书籍的管理工作,做好借还记录。写好借书日期和预计还书日期,如果到期不还者,兼职培训员要提醒其还书,借书期限不能超过一个月。
3.13.3培训书籍首先以培训为主,各主体培训时用到相关资料,可以由此次培训负责人统一向兼职培训员借取,培训结束后一并归还。
3.13.4平时没有培训时,单位的员工可以向兼职培训员借阅培训书籍,但有培训用书时一定先收回,首先为培训服务。
3.13.5公司内部培训书籍由企管办统一控制,企管办负责向培训办班单位提供公司内部培训书籍所有目录,各主体之间培训需要时可以相互借阅,做到培训书籍在公司内部的充分有效利用,培训结束后应把书籍按期归还原单位。
3.13.6如果员工把借到的培训书籍丢失或因兼职培训员管理不善造成培训书籍丢失、损坏,一律按原价加倍赔偿。
3.13.7企管办定期到各主体检查培训书籍保管和利用情况,作为培训考核内容之一。
3.14培训物资的领取
3.14.1各部门领取培训物资一律先到企管办审核登记,然后到办公室领取,计入培训费用。
3.14.2各部门准备领取的培训物资,包括纸张和复印试卷等,在年初做计划时计入内部培训计划的培训费用。
3.14.3计划外领取的培训物资一律先提计划,经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办公室采购,企管办登记,方能领取。
带教培训管理方案?
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是学校最宝贵的资源,是学校实现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源动力。为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的教学工作,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师资队伍素质,激发教师参与校本培训的积极性,把学校建构成新型学习型组织,实现学校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教师培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注重实效、联系实际、立足校本的原则,充分发挥校本培训的功能和优势,营造有利教师终生教育和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造就师德修养高、业务素质精、教学技能全、教学基本功过硬、具有一定教科研能力、适应新时期新课程改革需求的教师队伍。
二、培训目标
1.面向全体教师,全员参与培训,强化教师“终身学习”的意识。
2.围绕办学目标和特色开展校本培训,注重培训教师的科技知识和技能,提高科学素养,建一支能适应学校办学特色需要的教师队伍。
3.推动教师专业化发展,鼓励教师多能发展。促进教师专业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向科研型、学者型过渡。
4.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发挥骨干教师的辐射、引领作用,提升青年教师的教改科研能力,使反思型、研究型教师的数量逐步增多、质量逐步提高,骨干比例增大、层次提高。
5.实现教师整体素质和学校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提高的目的。
三、培训原则
1.坚持以校为本的原则,即从学校的实际出发,以学校发展为本,立足自己,实现培训后能提高素质,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从教师的实际出发,帮助教师有层次地确定自己的发展目标,学校目标中要体现差异性,有利调动教师积极性,使他们主动参与,自我创新。
2.坚持“教、学、研”一体化原则,把培训落到实处,把培训的结果显现在教育教学工作实践中。
四、培训内容
在参加省市县统一组织的教师培训的同时,我校积极开展以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化水平提高为宗旨的校本培训。
1、校本培训
以课题研究为抓手,培养德育、教学、行政管理三支科研队伍,组织教师学习现代化教育科研理论,指导教师掌握一般的科研方法,增强教师的科研意识,提高教师的科研能力,培养教师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引领教师真正走进教师专业型发展学校。根据教师实际需要和学科教学的特点、要求,以学科研究为主要形式,巩固、拓宽专业基础知识,使所有教师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并为老师创造必要的条件,进一步提高学历层次,不断丰富和更新学科知识,以扎实的专业知识,更好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根据教师职业基本功和专业基本功要求,开展教学实践和技能培训,把课堂作为主要阵地,改革教学方法,优化课堂结构,提高课堂效益。加强现代信息技术知识的培训和运用,提高教学技能。积极引导教师,运用教学理论,对教学问题进行实践、研究、反思、总结,对教育信息进行收集、处理、共享,使教师教育教学行为体现明确性、示范性、参与性和有效性。
2、网络培训
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一个日新月异、永不停息的过程,教师要树立“学习、学习、再学习”的思想,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法,学习教育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观点、新教法,以不断提高和充实自己,适应当前形势,不被社会淘汰。每一名教师都应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全新的学习方式以教师培训开始,突出以学科为基础、以问题为中心、以模块为课程机构、以案例为载体、以参与互动为平台。
教师通过自学与网络培训相结合,提高熟练操作多媒体及制作多媒体课件的能力;提高教师借助电脑获取信息、利用信息的能力,参加上级教育部门安排的“国培”“教育技术能力提升”等相关网络培训,提高教师的个人业务素质和管理者的教育教学管理水平。
3、骨干培训
加强我校骨干教师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科研带动作用,为我校创建名牌学科、名牌教师打好科研基础。目前我校有市级骨干教师2人,校级骨干20人。希望通过对他们给任务、压担子、搭台子,使他们得到锻炼,同时通过各级骨干的带动作用,促进更多的年轻教师提高自身的发展和业务水平的,加入到骨干的行列。
本年度,加强骨干教师的过程管理,建立跟踪考核档案。充分发挥教师自身主体创造性、能动性和资源优势,引导教师低起点、小科研,从身边发生的教育教学问题和现象进行研讨,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研究活动,特别注重平时研究,坚持教研结合。提倡写自学读书笔记、教育教学随笔、撰写教育叙事、教育教学反思、研讨交流报告等,及时把学习心得上传到学校教育群共享平台,和大家交流共享。
4、新教师上岗培训
开学初对新教师进行培训,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相结合,并为新教师配好师父,加强师徒传帮带的作用,切实提高新教师的业务能力,尽快适应新的岗位工作。
5、外出培训
教学观摩:学校内部教师之间,校际之间分层次、多形式组织教学观摩,形成制度。
参观考察:组织校内、校际之间教师教学交流,传授好的教学方法和先进的教学理念,外出考察学习,取长补短。
6、专项培训:根据不同时期教师继续教育的应急任务,集中进行短期培训;对教师职业道德高尚、教学能力水平突出,有培养前途和潜力的中青年教师,组织教师参加“国培计划”、省市教科所、县教研室开展的各种培训活动,重点培养,研修提高,培养研究型、专家型的骨干教师。
7、班主任培训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的通知》,继续做好班主任的培训工作,所有在岗班主任要参加班主任专业化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建立班主任专业化培训合格教师库,要求学校在聘任班主任时,优先聘任获证教师,探索班主任持证与聘任、津贴挂钩新思路。
8、公需课培训
教师的专业水平是教师从事教育工作的生命,为更好地落实教育局关于开展公需课培训工作的要求,我校以建设一支师德修养高、业务素质精良、教学技能全面、教学基本功过硬、具有一定教科研能力、适应新课程改革需求的教师队伍为目标,以教师的可持续发展为本,努力开创我校教师培训工作新格局,造就一支适应现代化教育要求的创新型、学习型、研究型高素质的新型教师队伍。
五、培训形式
培训的主要形式是以校本培训、自我培训为主,以学校为主阵地,围绕教育教学实际,培训提高教师,促使教师自我完善。
1.专家培训。聘请教育专家和校内外有一定经验及知名度的教师,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等,围绕教育、教学、教改、教研进行专题讲座,帮助老师树立正确教育观念。
2.交流研讨。围绕教育教学中出现的一些带共性、有研究价值的问题,组织研究课,在参与、体验、反思中总结经验,转变教育观念,通过研讨、交流,学习他人长处,提高认识,促进自己提高,促整体水平提高。
3.观摩欣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借助多媒体,组织教师观看有关课改、教学、师德影片。
4.通过撰写案例、论文、叙事文章等,提升教师基本素质和业务水平。
六、考核与管理
学校负责对教师各种学习按规定要求参加,折合学时,按照继续教育工作评查方案要求,做好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考勤、学习、资料、成果等情况的检查、记载,认真做好审核工作。
培训机构办学管理规定?
根据公司所属行业和规模的不同,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也有所区别,但由于行政管理的内容基本相同,其制度也只在一些局部有所变化。根据广州管理培训讲师的介绍,一般情况下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员工礼仪和工作纪律、档案管理、会议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等等,一些中小型企业为提高效率,还把人力资源和财务管理统统纳入到公司行政管理的范围中。
现在结合具体的行政管理培训有关内容具体讲一下,员工礼仪和工作纪律、档案管理制度、会议管理制度、印鉴管理制度、公文打印管理制度、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
1、员工礼仪和工作纪律
主要包括:员工的着装、仪表、语言、行为、及商务活动中的礼仪等等。工作纪律主要有上下班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休假制度、奖惩制度、离职及辞退制度。对一些行业来讲,员工的礼仪和工作纪律是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中最重要的内容。
2、档案管理制度
主要制度包括:材料的收集、归档范围、立卷、档案保管期限、保密级别、档案的借阅等等。
3、会议管理制度
主要制度包括:会议的分类及召开权限、会议的组织、会议纪律、会议记录、会议跟进等等。
4、印鉴管理制度
主要制度包括:印鉴的制发、公司印鉴对内对外使用规定、印鉴的权责人及部门、印鉴的保管、印鉴使用登记等等。
5、公文管理制度
主要制度包括:公文格式及行文规范、收文程序、发文程序、公文归档、公文清退、公文销毁等等。
6、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主要制度包括:购置规定、保管制度、领退制度、登记制度。
7、库房管理制度
主要制度包括:人员职责、购置、验收、入库、存储保管、盘点、安全管理等等。对一些从事生产和销售的公司来讲,库房管理制度是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中重要内容。